2025年嘉兴市“以旧换新”补贴政策最新实施细则发布

嘉兴 更新于:2025-07-11 02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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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截至我知识更新的时间点(2023年),我无法提供具体的、最新的嘉兴市“以旧换新”补贴政策的实施细则。这类政策通常由地方政府根据国家宏观调控和地方实际情况制定,并会通过官方渠道发布。
    为了获取2025年嘉兴市“以旧换新”补贴政策的最新实施细则,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:
    1. 访问嘉兴市政府官方网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栏,查看最新的政策文件。 2. 关注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商务局等相关部门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或微博,获取政策动态。 3. 咨询当地社区服务中心、商务局或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,了解最新的政策信息。 4. 如果您有具体的需求,可以尝试联系嘉兴市政务服务热线,获取详细的咨询和解答。
    请注意,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时间可能会有所变动,务必以官方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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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2025年嘉兴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

      1.老旧车辆报废更新

      补贴范围和标准

      补贴对象:个人消费者

      一次性补贴:20000元

      报废:登记本人名下2012年6月30日(含当日下同)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

      购买:在嘉兴市内购置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的新能源乘用车

      一次性补贴:15000元

      报废:登记本人名下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,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

      购买:在嘉兴市内购置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

      说明:上述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《机动车注销证明》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应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。其中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。

      跨年度政策衔接

      纳入2025年补贴范围

      消费者因新车交付延期等原因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取得部分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取得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《机动车注销证明》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等全部证明材料的消费者。说明:报废乘用车和新乘用车条件应符合2024年《嘉兴市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》(嘉流通消费办(2024〕3号)有关要求。

      补贴申请方式

      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(https://qclt.mofcom.gov.cn)“汽车以旧换新专题”或云闪付、微信、支付宝、抖音平台首页搜索“汽车以旧换新”小程序申请。

      2.汽车置换更新

      补贴范围和标准

      补贴对象:个人消费者

      燃油乘用车最高补贴:13000元

      新能源乘用车最高补贴:15000元

      补贴标准:对个人消费者转让(变更除外)或报废本人名下乘用车,并在嘉兴市内购置新乘用车的,按照新车价格实施分档补贴:

      

      补贴申请人名下旧机动车应在: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

      旧车转让或报废、新车发票时间应在: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

      新车登记时间应在: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0日期间

      补贴申领期间,新购车辆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

      跨年度政策衔接

      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范围

      消费者因新车交付延期等原因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取得部分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取得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《机动车注销)证明》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等全部证明材料的消费者

      说明:申请人相关旧机动车和新车条件按照2024年《嘉兴市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》(嘉流通消费办〔2024〕3号)补贴申请方式

      3.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

      对个人消费者:自本细则印发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交回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予以补贴

      补贴标准:按照新车购买价的40%予以补贴,最高不超过1200元/辆,补贴金额不包括旧车回收金额,每名消费者可补贴1辆,新车购买价以在我市开具的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为准。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,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、强制性产品认证(CCC)证书

      4.家电消费补贴

      补贴范围

      对个人消费者: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

      (1)家电12类:购买电视机(含投影仪)食冰箱(含冰柜)、空调(含中央空调)、洗衣机(含干衣机)、家用灶具(含集成灶)吸油烟机、电脑、热水器(含壁挂炉)、洗碗机、净水器、微波炉、电饭煲

      (2)家电扩12类:购买:蒸烤箱(含蒸烤炸一体机)、空气净化器、饮水机、消毒柜、吸尘器(含扫地机、洗地机)、取暖器、电风扇吹风机、电熨烫机、咖啡机、垃圾处理器、空气湿度调节装置(烘干机、除湿机、加湿器)24类家电产品

      各地可结合当地居民消费实际对其他家电品类予以补贴

      补贴标准:一级能效家电产品按照销售价格的20%享受立购立减补贴,二级能效家电产品按照销售价格的15%享受立购立减补贴,对不设能效等级的商品按照销售价格的 15%予以补贴

      补贴要求:每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,空调每人可补贴3件,每件商品补贴不超过2000元

      申领方式:在云闪付、支付宝APP搜索“浙里焕新”小程序进入“家电以旧换新”专栏领取嘉兴市家电以日换新补贴资格(家电扩12类无需领取)

      5.3c购新补贴

      补贴范围

      对个人消费者: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,购买6000(含)以下手机、平板(含学习机)、智能手表(手环)等3类数码产品

      补贴标准:按照销售价格的 75%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,每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44,每件商品不超过500元

      补贴要求

      消费者享受补贴的商品需现场拆封激活,销售单位需采集商品名称,销售金额、SN码、IMEI以及激活照片(需要清晰展示已激活产品的SN码,且应和包装盒上的SN码二者一致)

      申领方式:在云闪付、支付宝APP搜索“浙里焕新”小程序进入“数码3C补贴”专栏领取嘉兴市数码产品购新补贴资格

      说明:已在其他省市领用同类产品补贴的消费者,无法再享受同类型补贴。

      6.家居消费补贴

      补贴范围

      对个人消费者:购买床架、床垫、桌椅、按摩椅、沙发、智能门锁、智能坐便器、智能马桶等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家具产品,各地可结合实际合理增加补贴品类

       补贴标准:按照销售价格的 15%享受立购立减补贴,具有1级及以上能效、水效标识的补贴比例最高不超过20%,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在同一项目服务平台上可享受补贴金额不超过2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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